进口医疗器械后续核查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3-06-25 23:51:01

  海关核查是海关后续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关履行监管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海关核查通过对企业实施实地验核查证,检查监督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海关核查的依据是什么?核查的内容有哪些?被核查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呢?为了解答被核查企业的种种疑惑,小编制作了“海关核查 你问我答”,对不同类别的核查事项进行逐一解读,帮助企业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更好迎接海关核查。

  海关按医疗器械有关规章核查进口商品是否属于需经联网核查的进口医疗器械情况,以核实收货人规范申报义务履行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报关备注“提供药监部门证明文件”的进口商品与药监部门证明文件中列明的商品信息是否相符;

  (3)报关备注“提供药监部门证明文件”的进口商品实际用途与药监部门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是否相符。

  除了上述资料外,还请被核查企业尽量保证企业公章、法人章(或企业授权签字的企业负责人)在核查现场,因为需要现场签章以下文书:

  除了如实向海关提供以上资料,并配合海关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外,还有以下三项内容需要被核查企业做好配合:

  2、海关实施核查时,需要对被核查人的有关资料进行复制的,由被核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确认复制资料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制资料上注明出处、页数、复制时间以及“本件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并签章。有关资料需要翻译的,被核查人应当提供符合海关要求的译本,并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3、海关纪检机构可能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核查组外出执法廉政情况进行企业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