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 1月 15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3、招商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65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8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0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75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招商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7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招商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招商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招商中证全指医疗器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招商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0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