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增14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02 10:57:34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月22日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实施“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

  根据“港澳药械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2021年8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了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包括试点医院和港澳独资、合资或合作的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此次公布的第二批14家指定医疗机构,分别位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其中包括多家公立三甲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有关通知,指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程序向职能部门申报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不断完善健全审核、采购、使用、监测、评价、信息和安全等管理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