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医院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19 01:53:35

  日前,南靖县医疗保障局发现南靖县医院存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的行为。近日,针对该事件,南靖县卫生健康局对南靖县医院开具了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内容显示,2023年6月28日,南靖县卫生健康局接到漳州市南靖医疗保障局案件移送函称,发现南靖县医院于2019年至2022年期间使用的一次性等离子刀头和斑马导丝是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临床诊疗中存在消毒后重复使用的行为。经查,南靖县医院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11月13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条第二项,南靖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南靖县医院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